≈≈澄星股份60007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1) [2024-11-2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1 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硕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024-11-2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024-11-2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 担保预计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8 澄星股份 2024/11/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2月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2: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 邮编编码:214432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510-80622329 传真:0510-86281884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 2 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 3 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1-16]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2024-10-3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设置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及制定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设置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徐海圣先生、江国林先生和丁剑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徐海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 至 9 月 2024 年 1 至 9 月 2024 年 1 至 9 月 产量(万吨) 销量(万吨) 销售金额(万元) 黄磷 10.04 5.88 118,642.29 磷酸 15.35 16.31 99,324.40 磷酸盐 1.06 1.27 11,070.68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 2024 年 1 至 9 月 2023 年 1 至 9 月 变动幅度 平均售价(元/吨) 平均售价(元/吨) (%) 黄磷 20,177.26 21,809.35 -7.48 磷酸 6,089.79 6,981.92 -12.78 磷酸盐 8,717.07 9,031.12 -3.48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原料 2024 年 1 至 9 月 2023 年 1 至 9 月 变动幅度 平均进价(元/吨) 平均进价(元/吨) (%) 磷矿 668.00 683.39 -2.25 焦丁 1,901.77 1,994.37 -4.64 电极 13,205.65 16,038.58 -17.66 电煤 657.38 721.92 -8.94 电力(元/千瓦时) 0.4025 0.3781 6.45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 (600078)澄星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3元 每股净资产: 2.6388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3% 营业总收入: 24.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68亿元 [2024-08-3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6 月产量 2024 年 1-6 月销量 2024 年 1-6 月销售 (万吨) (万吨) 金额(万元) 黄磷 6.09 4.23 85,497.78 磷酸 8.68 9.54 58,820.23 磷酸盐 0.64 0.74 6,797.36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 2024年1-6月平均售 2023年1-6月平均售 变动幅度(%) 价(元/吨) 价(元/吨) 黄磷 20,200.47 22,362.28 -9.67 磷酸 6,165.68 7,362.44 -16.25 磷酸盐 9,241.65 9,061.14 1.99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原料 2024年1-6月平均进 2023年1-6月平均进 变动幅度(%) 价(元/吨) 价(元/吨) 磷矿 630.39 741.94 -15.03 焦丁 1,914.37 2,155.04 -11.17 电极 13,677.28 17,699.12 -22.72 电煤 696.12 735.16 -5.31 电力(元/千瓦时) 0.4564 0.4301 6.11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4-08-31] (600078)澄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元 每股净资产: 2.749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 营业总收入: 16.1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7亿元 [2024-08-2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2 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硕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2024-08-2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澄星”)增资 30,000 万元人民币,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磷电”)不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西澄星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 97.12%的股权,宣威磷电持有其 2.88%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2024-07-13]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立案审查;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20,244,827.22 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提交书面意见等材料,因再审尚未作出生效裁判文书,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024 年 7 月 11 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 星股份”)收到最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 3406 号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原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再审申请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华融资产 被告/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公司、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江苏普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江苏省无锡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江苏省南京市;最高院、北京市 事实与理由:2022 年 4 月 15 日,无锡中院裁定批准澄星股份《和解协议》, 终止和解程序,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裁定确认澄星股份《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 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普通债权受偿方案,华融资产对澄星股份享有的273,491,971.52 元债权,除 10 万元以下部分及剩余普通债权的 20%能够按照《和解协议》获得留债清偿以外,剩余 220,244,827.22 元债权已无法获得。华融资产认为被告方隐瞒了澄星股份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致使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原告认为各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华融资产起诉公司及其他五方被告至无锡中院,请求判令六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 220,244,827.22 元及利息(以 220,244,827.22 元为基数,按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计算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23年1月3日的利息为5,599,112.95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由六被告共同承担。 无锡中院作出裁定驳回原告华融资产的起诉,省高院已作出“驳回华融资产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二、前期进展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收到华融资产《民事起诉状》。2023 年 7 月 31 日, 公司收到无锡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 02 民初 57 号,裁定驳回原告华融资 产的起诉。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无锡中院送达的华融资产《民事上诉状》, 请求撤销(2023)苏 02 民初 57 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无锡中院审理本案。(详见公告:临 2023-006、临 2023-036、临 2023-044)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民终 1353 号,省高院作出“驳回华融资产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详见公告:临2023-047) 三、最新进展 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最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 申 3406 号:华融资产不服省高院作出的(2023)苏民终 1353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公司将按照通知积极应诉。 华融资产《再审申请书》:再审请求:1、依法裁定撤销无锡中院(2023)苏 02 民初 57 号民事裁定书和省高院(2023)苏民终 1353 号民事裁定书;2、依法裁 定提审本案,或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审本案。 事实和理由:华融资产不服省高院(2023)苏民终 1353 号民事裁定书和无锡 中院(2023)苏 02 民初 57 号民事裁定书,现提出再审申请。本案中,华融资产认为,华融资产依法享有提起本案诉讼的合法诉权,一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华融资产的起诉,相当于否定和剥夺了华融资产合法的诉权,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省高院作为案件二审法院,裁定存在严重法律适用错误,应被纠正。同时,一二审法院对案件事实未进行实体审理,对案件事实认定亦严重错误,应被再审。 华融资产提起本案诉讼,起诉上述相关方要求其承担给华融资产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被支持。但一二审法院基于地方保护主义考虑,对上述事实未予审理查明,反而以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了华融资产的起诉,既剥夺了华融资产的诉权,亦存在明显事实审理错误,应被再审纠正。 综上,本案一二审法院在案件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一二审裁定书直接否定和剥夺了华融资产的合法诉权,理应被依法纠正。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合理合法,请求最高院予以全部支持。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最高院提交书面意见等材料,因再审尚未作出生效裁判文书,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2024-07-11]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144.80 万元到 215.3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88.49 万元至-1,336.80 万元。 ●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71.50 万元至-3,88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144.80 万元 到 215.3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88.49 万元至-1,336.80 万元。 2、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71.50 万元至-3,880.00 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9,730.0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32.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39.3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1元/股。 三、本期归母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偏弱且不稳定、地缘热点及博弈加剧、行业周期持续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黄磷、磷酸等产品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今年上半年黄磷均价 22,897 元/吨相较去年同期黄磷均价 25,849 元/吨下跌11.42%(数据来源:百川盈孚),价格重心持续下移,低位震荡。上游磷矿石供给持续偏紧,价格重心不断向上,使得黄磷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同时公司在技术改造、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以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表现不佳。 面对严峻的市场挑战,公司在积极保障稳定生产的基础上深化实施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等多项精益管理措施,有效提升业绩水平。随着三季度云南地区进入丰水期及自营矿供应进一步增加,将对改善公司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2024-07-02] (600078)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1 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9 - 2024/7/10 2024/7/10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62,572,86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539,758.70 元。 1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9 - 2024/7/10 2024/7/1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 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无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 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1 元;对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1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 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2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279 元。如 QFII 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 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0279 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 0.031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0622329。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3 [2024-06-21]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4 年5 月 29 日对该《问询函》作出回复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告:临 2024-030),现将《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补充公告如下: 2.关于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告,江阴工厂 2023 年实现营业收 入 87,904.53 万元,占全年的 28.35%。请公司:(1)补充披露为应对江阴工厂停产,公司采取的保障生产经营的相关具体措施;(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补充回复: (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 停产期间,江阴工厂客户的产品均是由前期预备的库存实现交付。截至今日,江阴工厂已复工复产,公司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本次江阴工厂停产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影响较小,具体将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为准。 (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江阴工厂停产期间,除磷酸之外的其他业务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生产线均正常生产并稳定交付客户,截至今日,江阴工厂已复工复产。所以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未对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经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已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苏)WH 安许证字[B00106],有效期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7 年 6 月 14 日。公司江阴工厂现已完成磷酸产线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恢复生产。公司就本次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已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2024-06-21]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078 ST 澄星 A 股停牌 2024/6/21 全天 2024/6/21 2024/6/24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 撤销起始日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撤销后A股简称为澄星股份,股票代码仍为600078,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 股票简称由“ST 澄星”变更为“澄星股份”; 2、股票代码仍为“600078”;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二、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全面梳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了对业务、财务等事项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管控,保障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7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2 号)所涉及的问题公司已整改完毕。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苏亚金诚出具了《关于 2020 年度及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和《关于 2021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和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 同时,苏亚金诚已对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综上,公司认为因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而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 2024-021)。 三、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停牌 1 天, 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 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证券简称由“ST 澄星”变更为“澄星股份”;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证券代码“600078”不变。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但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2024-06-21]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工厂磷酸产线复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工厂磷酸产线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工厂磷酸产线因安 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临时停产检修。公司已于近日收到由江 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公告:临 2024-031) 公司江阴工厂现已完成磷酸产线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恢复生产。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2024-06-19]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工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工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工厂磷酸产线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于2024年5月20日起临时停产检修。(详见公告:临2024-028) 近日,公司收到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苏)WH 安许证字[B00106],有效期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已积极有序充分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于近期尽快恢复生产,待复产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24-05-29]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核查并逐项落实。现将该《问询函》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关于江阴工厂停产情况。根据公告,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届满到期,公司已提出换证申请,目前尚处在审批过程,江阴工厂自 2024年 5 月 20 日起临时停产检修,将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请公司:(1)补充披露江阴工厂临时停产的具体原因,公司生产是否符合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2)补充披露目前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证审批的具体进展,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并结合停产情况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江阴工厂临时停产的具体原因,公司生产是否符合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公司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到期,公司已根据相关规 定在有效期届满前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目前尚处在审批过程中。公司决 定江阴工厂磷酸产线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临时停产检修。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磷酸生产项目立项备案及安全“三同时”手续齐全,同时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符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要求。相关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 文件内容 文号 1 登记备案通知书 省备 32000001345 和省备 32028105047 2 无锡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设立 锡安监[2009]27 号 批准书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 [澄]安危化项目竣工审[准]字[2009]003 号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澄安危验 06-018 号 5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锡)公消验[2006]231 号 6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澄卫[2009]134 号 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0122Q30326R8M/3200,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8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00123EN20420R2M/3200,有效期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 9 竣工图纸、本质安全设计诊断报告、HAZOP 报告、重大危险源备案、安全生产事 故应急预案备案、危化品登记证书、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等。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磷酸生产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等环保“三同时”手续齐全,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相关批复文件及证书如下: 序号 文件内容 文号 1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锡环管[2005]2 号、锡环管[2006]49 号 2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锡环管验[2012] 2 号 3 排污许可证 913200002502383371001V,有效期至 2027 年 1 月 24 日 4 排水许可证 苏澄街排字第 200400058 号 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5324E30002R4M,有效期至 2027 年 1 月 4 日 6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320281-2021-312H,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综上,公司磷酸生产符合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2)补充披露目前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证审批的具体进展,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并结合停产情况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苏)WH 安许证字[B00106]) 有效期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江苏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系统”提交延期申请 书和相关资料;2 月 28 日,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审查相关资料后同意提报上级单位;3 月 5 日,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对申报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项,公司现已完成相应整改;5 月 20 日,相关现场整改项通过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审核。目前尚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安排专家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司即可获取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综上,公司认为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证不存在实质障碍。 停产期间,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省应急管理厅专家提出的整改项整改不充分,影响续证进度;停产检修期间发现设备缺陷,延长检修时间。 2.关于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告,江阴工厂 2023 年实现营业收 入 87,904.53 万元,占全年的 28.35%。请公司:(1)补充披露为应对江阴工厂停产,公司采取的保障生产经营的相关具体措施;(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为应对江阴工厂停产,公司采取的保障生产经营的相关具体措施; 为应对江阴工厂磷酸产线停产,公司提前采取如下措施来保障生产经营: ①公司已根据订单情况及客户需求对磷酸产品进行了充分备库,保障供应稳定; 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工厂”)具备充足磷酸产能及相关资质认证,可承接磷酸产品的生产销售订单,确保磷酸产品稳定交付,满足各类客户需求; ③停产检修期间,公司扎实做好安全环保改善提升及磷酸产线检修维护工作,保障后续生产设备良好稳定运行。 (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具体影响; 公司磷酸总产能 60 万吨/年,其中江阴工厂、钦州工厂各 30 万吨/年,2023 年江阴工厂磷酸年产量 12.23 万吨,钦州工厂磷酸年产量 8 万吨。为应对可能带来的销售影响,公司江阴工厂在 4 月和 5 月提高产量,储备库存,提前应对因设备停产检修造成的产量影响,目前磷酸库存足以满足未来 2 个月销售需求,本次停产检修是短期的,全年来看对公司产量、收入影响较小。同时钦州工厂正常生产,富余产能足以保障供货需求,必要时可以及时提高产量予以供应,短期内停产不会影响正常销售,也不会因此减少公司收入。停产期间会有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等固定支出,该部分金额较小,综合考虑二季度产量与此部分固定费用支出维持在合理水平。因此,停产事项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较小,风险可控。 (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停产检修之前,公司已根据订单情况及客户需求对磷酸产品进行了充分备库,保障磷酸及其他产品的短期内的稳定交付。停产检修期间,对内黄磷销售的缺口将由钦州工厂消纳,如果仍有剩余,可以选择向市场销售。 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停产是针对江阴工厂的磷酸产品,上市公司其他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并且正常生产交付,所以江阴工厂停产事项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就上述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完成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并复工复产公司将补充回复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2024-05-22]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工厂停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江阴工厂磷酸产线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临时停产检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关于江阴工厂停产情况。根据公告,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届满到期,公司已提出换证申请,目前尚处在审批过程,江阴工厂自 2024年 5 月 20 日起临时停产检修,将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请公司:(1)补充披露江阴工厂临时停产的具体原因,公司生产是否符合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2)补充披露目前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证审批的具体进展,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并结合停产情况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2.关于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告,江阴工厂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87,904.53 万元,占全年的 28.35%。请公司:(1)补充披露为应对江阴工厂停产,公司采取的保障生产经营的相关具体措施;(2)评估并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可能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生产的具体影响;(3)补充披露江阴工厂停产事项是否对上市公司其他业务生产线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就江阴工厂停产相关进展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揭示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刻披露,并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 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对于《问询函》所涉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2024-05-22]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暨临时停产检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暨临时停产检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阴工厂安全生产许可 证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届满到期,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前向相关政 府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目前尚处在审批过程中。公司决定江阴工厂磷酸产线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临时停产检修。在此之前公司已根据订单情况及客户需求进 行了充分备库,同时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有充足磷酸产能及相关资质认证,确保磷酸产品稳定交付,满足各类客户需求。 一、江阴工厂磷酸的基本情况 江阴工厂磷酸 2023 年营业收入、毛利的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 年度 江阴工厂磷酸 公司合并数据 江阴工厂磷酸占比 营业收入 879,045,384.37 3,100,968,148.69 28.35% 毛利 -37,196,414.30 303,241,658,32 -12.27%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全力跟进换证审批工作进度,同时在换证期间扎实做好安全环保改善提升及磷酸产线检修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后续生产设备良好稳定运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做好换证期间的生产销售衔接工作,同时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进度。本次临时停产检修事项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准确预估,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2024-05-18]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 2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2,225,1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2.59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 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董事长李星星先生授权非独立董事徐海圣先 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非独立董事郑鑫先生、薛健先生及独立董事丁剑先生、 陈华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徐硕毅先生、监事刘凤洁女士以 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汪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徐西瑞先生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88,815 99.9517 136,300 0.0483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88,815 99.9517 136,300 0.0483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88,815 99.9517 136,300 0.0483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88,815 99.9517 136,300 0.0483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151,515 99.9739 73,600 0.026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95,915 99.9542 129,200 0.0458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88,815 99.9517 136,300 0.0483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86,815 99.9509 138,300 0.0491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97,915 99.9549 127,200 0.0451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97,915 99.9549 127,200 0.0451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97,915 99.9549 127,200 0.0451 0 0.0000 1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82,097,915 99.9549 127,200 0.0451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276,934,61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 股 1%-5%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 5,216,901 98.6088 73,600 1.3912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其 中 : 市 值 50 万以下普 1,132,500 93.8976 73,600 6.1024 0 0.0000 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4,084,4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2023 年度董事会 5,154,201 97.4236 136,300 2.5764 0 0.0000 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 5,154,201 97.4236 136,300 2.5764 0 0.0000 工作报告 [2024-05-16]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4-02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5 月 14 日和 5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5 月 14 日和 5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情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5 月 14 日和 5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2024-05-14]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澄星股份”或“澄星”)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3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核查并逐项落实。现将该《问询函》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 13 日,你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近日我部收到投诉举报称,公司前期破产和解事项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就上述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业绩情况。2023 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10,096.81 万元,同比减少 31.66%;实现净利润 3,053.8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82.91 万元,扣非净利润-9,775.20 万元,同比减少 135.02%。此外,公司一至 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988.73 万元、-1.33 亿元,121.35 万元、5,128.62 万 元,各季度业绩波动偏大。请公司:(1)分产品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交 易金额、合作模式、定价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结合行业政策、市场供需、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说明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报告期内不同季度业绩明显波动的具体原因。 (1)分产品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合作模式、定价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回复: 2021 年前五大客户 单位:元 产品 销售 客户 交易金额 账期 合作 名称 排名 (不含税) 方式 1 云南玖玄矿业有限公司 206,720,278.50 按合同约定 代加工 分期支付 2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有限公司 127,059,204.42 款到发货 议价 黄磷 3 荆州市瑞鑫化工工贸有限公司 116,410,552.22 款到发货 议价 4 荆州市国源化工有限公司 66,472,169.91 款到发货 议价 5 昆明广发昌化工有限公司 59,525,557.52 款到发货 议价 1 苏州佳迪西化学品有限公司 73,635,762.52 款到发货 招标 或议价 2 淮安天盛化工有限公司 47,273,787.64 款到发货 招标 或议价 磷酸 3 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 26,721,631.35 月结 招标 或议价 4 无锡渤林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3,515,308.29 款到发货 招标 或议价 5 南通创生贸易有限公司 22,684,536.45 款到发货 招标 或议价 Colgate- 1 Palmolive (Thailand) Co.,L 72,528,307.97 提单后 60 天 招标 td./Colgate- 磷酸 Palmolive (Pakistan) Ltd. 盐 2 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45,719,396.77 提单后 60 天 招标 3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32,924,934.50 提单后 90 天 招标 4 THEPTHAI CHEMICAL CORP.,LTD 25,928,413.08 提单后 45 天 议价 5 Prima Inter-Chem Sdn. Bhd 25,525,850.54 提单后 45 天 议价 2022 年前五大客户 单位:元 产品 销售 客户 交易金额 账期 合作 名称 排名 (不含税) 方式 1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有限公司 178,189,444.25 款到发货 议价 2 弥勒市厚泽商贸有限公司 170,841,268.51 款到发货 议价 黄磷 3 荆州市瑞鑫化工工贸有限公司 151,216,610.62 款到发货 议价 4 昆明同威达化工有限公司 108,250,996.46 款到发货 议价 5 荆州市拓金商贸有限公司 72,819,212.41 款到发货 议价 Airedale Chemical Company 预付一定比 1 Limited 289,765,571.09 例发货,15 议价 天结清 2 昆明广发昌化工有限公司 75,916,457.44 款到发货 招标 或议价 磷酸 3 Brenntag Pacific,Inc 87,198,547.15 提单后 60 天 议价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 预付一定比 4 有限公司 54,155,050.85 例发货,15 议价 天结清 5 淮安天盛化工有限公司 46,424,328.54 款到发货 招标 或议价 1 THEPTHAI CHEMICAL CORP.,LTD 37,110,095.12 提单后 45 天 议价 2 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 30,012,567.04 提单后 60 天 招标 磷酸 3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29,672,452.71 提单后 90 天 招标 盐 Colgate- 4 Palmolive (Thailand) Co.,L 27,965,320.58 提单后 60 天 招标 td. 5 Prima Inter-Chem Sdn. Bhd 25,488,254.67 提单后 45 天 议价 2023 年前五大客户 单位:元 产品 销售 客户 交易金额 账期 合作 名称 排名 (不含税) 方式 1 乐山市福华通达贸易有限公司 173,047,597.35 款到发货 议价 2 荆州市瑞鑫化工工贸有限公司 121,797,629.19 款到发货 议价 黄磷 3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有限公司 121,051,730.98 款到发货 议价 4 荆州市拓金商贸有限公司 80,680,607.11 款到发货 议价 5 泰兴市恒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80,506,664.70 款到发货 议价 1 HUBE GLOBAL CO.,LTD 59,754,958.56 即期信用证 议价 磷酸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 预付一定比 2 团有限公司 [2024-04-27] (600078)ST澄星: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12元 每股净资产: 2.79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 营业总收入: 7.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38.89万元 [2024-04-27]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编号:临 2024-02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3 月产量 2024 年 1-3 月销量 2024年1-3月销售金 (万吨) (万吨) 额(万元) 黄磷 2.80 1.94 39,990.68 磷酸 3.41 3.82 24,009.32 磷酸盐 0.25 0.37 3,442.96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 2024年1-3月平均售 2023年1-3月平均售 变动幅度(%) 价(元/吨) 价(元/吨) 黄磷 20,613.75 26,246.66 -21.46 磷酸 6,285.16 8,049.67 -21.92 磷酸盐 9,305.30 9,385.83 -0.86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主要原料 2024年1-3月平均采 2023年1-3月平均采 变动幅度(%) 购价(元/吨) 购价(元/吨) 磷矿 625.22 671.01 -6.82 焦丁 1,974.70 2,340.54 -15.63 电极 14,100.26 17,820.82 -20.88 煤 711.27 753.73 -5.63 电力(元/千瓦时) 0.4486 0.4039 11.07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2024-04-25]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16:00;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6 日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 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cxpc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 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3 年 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首席执行官:徐海圣 董事、总裁:江国林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汪洋 财务负责人:徐西瑞 独立董事:丁剑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 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6 日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 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x@cxpcchin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汪洋 电话:0510-80622329 邮箱:cx@cxpc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2024-04-25]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36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你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近日我部收到投诉举报称,公司前期破产和解事项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就上述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业绩情况。2023 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10,096.81万元,同比减少 31.66%;实现净利润 3,053.8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82.91 万元,扣非净利润-9,775.20 万元,同比减少 135.02%。此外,公司一至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988.73 万元、-1.33 亿元,121.35 万元、5,128.62万元,各季度业绩波动偏大。请公司:(1)分产品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合作模式、定价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结合行业政策、市场供需、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说明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报告期内不同季度业绩明显波动的具体原因。 二、关于存货跌价准备。2023 年年报显示,公司的主要产品黄磷、磷酸和磷酸盐毛利率均有下滑,其中磷酸的毛利率下降至-2.31%,但报告期末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公开资料显示,磷酸价格仍处于低位,请公司结合存货类别、可变现净值、库龄、周转情况以及在手订单等,详细披露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过程,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8,734.15 万元,其中公司对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资产)的留债履约保证金为5,111.46 万元,占比达到 58%,请公司:(1)补充披露履约保证金的形成原因、发生时点以及商业合理性;(2)全面梳理截止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与江苏资产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等,并结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在公司货币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能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债务重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损益 5,111.46 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债务形成原因和金额、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以及会计处理过程。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五、关于职工薪酬。2023 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为 34,381.66 万元,较 2022 年增加 11,852.7 万元,管理费用、销售费 用构成中,归属于职工薪酬项目的部分合计增长了 3,171 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 及主要子公司员工数量为 2,297 人,较 2022 年增加 39 人,变动幅度较小,且各 业务条线人员结构也未发生明显变化。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职责分工、报告期内业绩下滑趋势等情况,说明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职工薪酬增长较快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六、前期公告显示,竞拍公司股票时,需承诺解决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破产和解过程中,选择方案一接收公司被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而形成的对澄 星集团应收账款债权的普通债权人共计 24 名。2022 年 4 月 14 日,和解协议经债 权人会议表决通过,4 月 28 日执行完毕。相关投诉称,选择方案一的普通债权人 中,仅江苏资产取得竞拍人资格,并将其对公司股票的竞拍资格转授给无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和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迟至 2022 年 8 月以约3.02 元/股的价格竞得,不及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20%。上述股票竞拍资格、拍卖价格等事项影响投资者及相关主体利益。请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披露:(1)公司破产和解、股份司法拍卖相关事项的推进执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公司前期关于股份司法拍卖、大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原控股股东及现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有关安排等信息,是否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前期,公司破产和解已经实施完毕。有投诉称,破产和解过程存在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上的严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江苏资产作为公司股权拍卖转让等交易的相对方,是否应当回避债权人会议表决;和解协议未披露江苏资产与公司间的收购交易以及股票竞拍资格问题等。请公司、管理人及相关方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核实并披露公司破产和解过程中,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并对相关投诉所涉事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进行说明。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在收到函件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对于《问询函》所涉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2024-04-13]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报酬的议案 √ 7 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2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十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8 ST 澄星 2024/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2: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 邮编编码:214432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0510-80622329 传真:0510-86281884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报酬的议案 7 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4-13] (600078)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云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星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徐海圣先生、江国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星星先生、郑鑫先生、薛健先生和金亚洪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各项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丁剑先生、詹应斌先生和陈华妹女士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